宣布日期:2021-10-13 浏览次数:1715次
国家宣布的《劳务派遣暂行划定》第二章用工规模和用工比例第三条划定: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事情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。
1.临时性事情岗位
临时性事情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凌驾6个月的岗位。
2.辅助性事情岗位
辅助性事情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效劳的非主营业务岗位。
3.替代性事情岗位
替代性事情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事情的一按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事情的岗位。
那么北京市,那个政府部分是临时性事情岗位,有劳务派遣人员上岗,下面小编就详细讲述下:
案例:北京市向阳区劳务派遣中心对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治理。人为待遇为见习期(一年)执行北京市最低人为标准,见习期满后,本着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,新招聘的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和从事一线执法、监测事情岗位的人员人为凭据我区劳务派遣人为标准的140%执行,其他岗位人员执行我区劳务派遣人为标准。人员上岗后治理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医疗、生育包管,经费由区财务担负。
案例中讲述明确,就是从事基础劳动,一线执法,监测等岗位,凭据中心变革来改变。